自營業稅改增值稅后,企業會面臨很多的企業稅收風險,具體列明如下。
一、適用稅率
不同分行業,增值稅的稅率不一樣,如建筑企業、金融業、賓館餐飲業、農產品等等,稅率在17%、11%、6%、3%。各位要記住,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如果不分開核算,要從高適用稅率。因此納稅人銷售業務中有不同稅率的,應在發票中分開、分別列明具體的項目、不含稅金額和稅率,以免增加企業稅負。
二、納稅人身份選擇風險
一般納稅人還是小規模納稅人?這是每個公司都不能回避的問題。兩種身份的納稅人計稅依據、計稅方法、稅率不同。一般納稅人的計稅方法是本期應繳稅款=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而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簡易計稅方法。公司的身份不同,對業務和稅負的影響也不同。
三、結算方式涉稅風險
因為稅法對不同的結算方式下增值稅的納稅義務有不同規定
1、直接收款方式(無論貨物是否發出)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為收到貨款或者憑據時;
2、采取預收款項的方式,增值稅納稅義務時間為發出商品時;先開具發票的,為開具發票的當天;無書面合同的,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四、增值稅專用發票管理風險
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偽造或者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非法購買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購買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刑法》中涉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罪名就多達五項。面臨的刑事責任包括罰金、沒收財產、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直至死刑。這還不包括《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行政處罰和因善意接受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能抵扣帶來的稅款損失。
五、進項稅抵扣不合規
進項稅不得從銷項稅中抵扣的情形:
1、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非正常損失的購進貨物及相關的應稅勞務;
2、非正常損失的在產品、產成品所耗用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
3、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納稅人自用消費品等上述情形。企業即使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也不能抵扣進項稅。加之稅務機關對企業的異常票有諸多的規定,企業違反了上述規定,會受到稅務機關的處罰。
六、合同價款
增值稅是價外稅,并且不同的項目適用的稅增值稅率不同,因此企業與客戶簽訂合同的時候,要盡量標明合同總價款是含稅價還是不含稅價,并注明適用的稅率,如果涉及不同稅率的,應分別注明不含稅的價款和各自適用的稅率,以避免因理解不同帶來糾紛。
七、程序風險
根據《稅法》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的,會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并責令改正。除此之外,最近幾年新政策新規定層出不窮,隨意企業需要嚴格按照稅務機關要求提交資料、申報、繳稅。雖然可以申請首次免罰,但是也會降低企業在稅局的信用評級。
八、供應商管理風險
為確保本企業順利抵扣進項稅額,企業應在與供應商簽訂協議前對其進行嚴格、全面的篩選和調查。除了確認對方的納稅人身份,還應對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資質,及時、準確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能力,以及增值稅專用發票相關的違法違規記錄等進行調查。
了解上述營改增的稅務問題后,企業應該要重視稅收風險管控,最大限度規避或減少稅收風險。如有更多企業財務問題,歡迎隨時聯系我們,專業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