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家公司的成立都是耗盡我們每一份心力的,盡管在各種各樣的巧合情況下,公司不一定能夠繼續走下去而面向需要深圳公司注銷。但是不是隨著公司的所有登記事項都會注銷呢?尤其是商標,商標的注冊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要是您也有一樣的疑惑,不妨和登尼特一起來了解一下。
深圳公司注銷了商標還能繼續用嗎
實際上,商標是公司無形資產。在注冊申請的全過程中,要是是以公司名義注冊申請的商標,其商標專用權該公司所有。但要是該公司在申請辦理注銷前,都沒有立即申請辦理商標變更辦理手續,則應當向國家商標局遞交商標移轉申請辦理,進而充分發揮商標的使用價值。針對商標權的所屬,公司開展注銷的時候有清算報告,報告中如有確立約定,則依據約定開展,若都沒有約定,則可由原公司的全體股東將商標等無形資產作為公司注銷清算時遺漏的財產予以處理。
辦理商標轉移申請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
就現階段的狀況來講,申請辦理商標移轉申請辦理,官方針對需要遞交的相關證明文件或是法律文書并沒有確立的標示,但依據我司多年的代理經驗來看,為確保商標移轉申請辦理能被國家商標局順當審理,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經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轉讓/移轉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原件。
2、轉讓方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經受讓方簽字或蓋章的商標代理委托書原件。
3、受讓方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個人需要提供簽字后的身份證復印件,公司需提供蓋章后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工商部門出具的轉讓方已注銷的證明原件。
5、經公證的關于商標權利歸屬的股東決議或聲明書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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